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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省属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材料的通知》(黔教办函〔2017〕36号)及《贵州大学关于2017年办理毕业生下基层就业(服务)服务期满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过网络申请、现场提交材料、学校召开专题审核会,王伟旭等918名同学通过初审,学生名单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7年5月25日-2017年5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8292131;88292016;联系人:张秋鸿
信函请寄: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助学贷款科
邮编:550025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5日